在設計一款商標時,你需要考慮商標的可識別度,商標在產品包裝上印刷的效果,商標被消費者看到后的直觀反應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到消費行為的發生與否和消費的頻率。而商標的顏色,無疑是商標設計中需要著重考慮的一點。
規定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主要指改變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如注冊商標文字、字母、顏色、結構組合等。
例如你注冊了彩色商標并指定了相應顏色,在實際使用商標時,必須保持該商標顏色和注冊時一致,你申請了紅色的注冊商標,使用時必須使用紅色的商標。否則就會面臨被撤銷商標的風險。
那么申請時用黑白圖樣,豈不是只能使用黑白商標了?
不不不,黑白商標并沒有指定顏色,因此在使用時更加靈活;商標申請人在使用該注冊商標時,只要商標不構成近似、不違背《商標法》禁用條例,可以采用任意顏色修飾所持有的黑白注冊商標。
當然了,彩色商標也不是一無是處,企業注冊商標后,一般情況下也已經決定好了顏色,如果覺得以后不會再變更商標顏色,那在提交時放心大膽的提交彩色商標也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比起黑白商標,彩色商標會更具顯著性。有些彩色標志經過長期使用具備了顯著性,在相關消費者群體中具備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有些商標在設計時過于簡單簡潔,若以黑白商標形式申請為注冊商標,該商標容易被商標局以缺乏顯著性等原因駁回;而采用彩色商標形式提交申請,可以增加該商標顯著性,進而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的幾率。
雖然這個世界上由于各地文化的差異,某種顏色所代表的含義有所差別。但心理學研究發現,對于一些基本的顏色,世界各地的人們對其的總體感覺是相近的。因此這就給了我們商標設計時選擇“正確”顏色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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