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節期間,人們通常會吃湯圓來迎接新的一年,寓意著團圓、幸福和吉祥,那湯圓是屬于商標哪個分類呢?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那么,通過尼斯分類表查詢得知,湯圓的商標屬于第30類——方便食品;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茶、茶飲料
【3003】-糖
【3004】-糖果,南糖,糖
【3005】-蜂蜜,蜂王漿等營養食品
【3006】-面包,糕點
【3007】-方便食品(元宵C300052)
商標注冊一般采取組合注冊商標或分開分別注冊商標,那么哪一種的注冊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商標的通過率呢?
組合注冊商標
優點:這是企業最常用的注冊方式,組合注冊費用少,商標組合注冊的時候花費的申請費是一個商標的費用,把商標組成要素分開來注冊的話則需要繳納多個注冊費用。
缺點:1、一旦商標的某個要素被判定與其他企業的商標近似的時候,商標整體都將會被駁回;
2、組合商標只能作為整體進行使用,而且組成部門不可改變位置,商標也不能夠單獨拆分開來進行使用;
3、審核的時間周期較長,雖然是組合注冊,但是商標局也會將之拆分開來進行審查,所以組合注冊的商標耗時都很久。
分開注冊商標
優點:1、將多個要素的商標分開來進行注冊,即便其中有一個要素與他在先申請的商標相似被駁回,而剩下的要素則也是有機會能夠通過審核而注冊成功;
2、分開注冊成功之后,不僅可以合并為整體來進行使用,還可以將各要素分開來單獨使用并注明標記;
3、分開注冊的商標,其中每個注冊的要素都是獨立享受法律保護的,一旦遇到侵權行為,便于進行維權;
4、分開申請注冊,構成要素單一,相對的會節省一些商標審查時間。
缺點:因為是分開申請注冊,每注冊一個商標就需要一筆注冊費用,相對于組合注冊來說費用較高。
綜上所述,湯圓屬于第30類商標,該類別主要包括方便食品,如米面點心、調味品、飲品等。另外,如果企業對商標的整體性和成功率要求較高,可以選擇組合注冊方式。如果企業希望降低風險并提高商標的靈活性,可以選擇分開注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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