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了商標公告的概念、目的、期限和商標轉讓的相關規定。商標公告是在商標轉讓申請被批準后,向公眾發出的通知,告知商標權主體發生變化。公告期限為3個月,期間無人反對則正式簽發證書,商標轉讓完成。
商標公告是在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申請予以批準時,面向群眾所發出的通知。公告的目的是通知公眾,商標權主體發生了變化,新主體獲得了商標專用權,商標受讓人已經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合法證書。
商標公告期限為3個月,沒有人反對,商標管理總局將為商標正式簽發證書,至此商標轉讓徹底完成。商標轉讓公告時間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商標在收到轉讓申請的15天后,會收到線上受理通知;第二階段是在申請受理后的6個月或8個月,收到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書;收到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書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生效日期。
通過商標轉讓取得商標的,商標讓與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商標轉讓協議。協議簽訂后,受讓人就可以開始使用該商標。已經開始辦理商標轉讓申請手續的,受讓人可將商標作為注冊商標使用,但該權利仍然是讓與人的。轉讓注冊商標需要事先通知商標相關人士,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的注冊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通過率并不特別高。商標注冊申請能夠被批準自然是最好的,但隨著商標注冊數量的增加,商標局對相關商標申請的審查也逐漸嚴格,導致商標批準注冊的概率越來越小。因此,商標注冊并不是很容易,相對來說商標轉讓的風險相對較小。商標轉讓公告是商標轉讓后需要采取的一項措施,缺乏這一步驟將違反法律程序。
總的來說,商標公告在商標轉讓過程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它不僅向公眾宣布了商標權的變更,還確保了商標轉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通過商標公告,商標受讓人可以正式獲得商標專用權,并開始合法地使用該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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