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探討了商標注冊證未下發(fā)時是否可以開展加盟業(yè)務,以及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和附加價值。文章指出,在商標注冊證未下發(fā)之前,不能開展加盟業(yè)務,因為加盟需要總部擁有品牌所有權。
一、商標注冊證沒下來可以招加盟嗎
不可以開加盟店這個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fā)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二、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與商標本身的價值
任何新注冊的商標的使用權都是有價值的。因為,要在一種產品或服務上獨占性地使用一種商標,必須經過注冊的過程,這一過程是要支付資金的。也就是必須首先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得到這樣一種權利,這一代價就反映了這一權利的價值。這一價值就稱之為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
三、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
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服務有關的、價值中超過一般價值的部分。
商標使用價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經注冊就會存在的,它是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隨著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提高而逐步產生的。
商標的使用權的附加價值的形成過程為:普通產品或服務功能型商標風格型商標-潛力型商標。
四、商標使用權附加價值的產生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1)標識普通產品和服務的商標的使用權沒有附加價值。在這一階段,商標權只可能有一般價值。
(2)購買者可以在同種產品或服務市場上觀察到不同品牌之間功能上的差別。購買者會根據這種差別來選擇產品,這時商標使用權開始表現(xiàn)出來了附加價值,這種附加價值是與產品或服務上的這些“功能”相聯(lián)系的。
(3)各種商標所標識的產品之間出現(xiàn)了風格上的不同,這樣就滿足了購買者的更多的精神上的需求,這時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也就隨之而提高了,所表現(xiàn)出來的附加價值不只是功能上的,還有精神上的。
(4)在達到風格型水平后,如果生產經營者仍不斷創(chuàng)造,始終使其商標保持吸引力,并使這一商標的風格得以延續(xù),使購買者逐漸對這一商標形成了永久的忠誠和信賴,則該商標的附加價值就會進一步提高,這種商標稱為潛力型商標。此時的商標附加價值表明了產品和服務的一貫水平,而且還可以賦予該商品名下的新產品同樣的特質。
綜上所述,文章強調了商標注冊證的重要性,并解釋了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和附加價值的產生過程。同時,文章還分析了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的四個階段。希望這些信息能對大家在商標使用和加盟業(yè)務方面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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