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馬德里商標,還有哪些組織能申請國際商標注冊?自從1891年簽訂馬德里協定以來,一個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即馬德里體系,得以同國家程序平行發展。這一體系使得商標所有人僅通過向一個主管局提交一份使用一種語言及支付一項低費用的申請而在多個國家中同時獲得商標保護成為可能。那么除了馬德里商標,還有哪些組織能申請國際商標注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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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組織能申請國際商標注冊
1、歐盟
向歐盟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可以在27個歐盟成員國得到法律保護。
注意:歐盟成員國包括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地亞。
2、非洲知識產權組織
向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可以在其17個成員國得到法律保護,由于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內完全受非知組織的約束,沒有各自獨立的商標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國家注冊的可能性,只能通過非知組織注冊。
注意:非洲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包括喀麥隆、貝寧、布基納法索、中非共和國、剛果、乍得、加蓬、幾內亞、幾內亞比紹、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馬里、毛里坦尼亞、尼日爾、塞內加爾、多哥、赤道幾內亞、科摩羅。
3、比荷盧商標注冊
向比荷盧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可以在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個成員國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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