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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能需要將商標轉讓給其他公司或個人。但是,有些企業可能會犯錯誤,選擇商標變更而不是商標轉讓。在本文中,將探討哪些情況下應該選擇商標轉讓而不是商標變更。
1、個體工商戶注銷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被注銷的,個人經營的個人處理商標權,因為營業執照已經注銷,須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文件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改制
國有企業改制的,須出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改制文件,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的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文件,明確商標權歸屬。另外還需要提供商登記機關的相關登記證明。
3、企業自主清算
企業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的職權之一是清算公司財產,商標權作為公司的無形資產,可以由清算組處分。移轉申請須提供清算組同意轉讓的文件,并且由清算組在申請書轉讓人章戳處蓋章。另外還需提供證明清算組合法成立的文件。
4、企業合并兼并
企業吸收合并由吸收方辦理被吸收方企業的商標移轉手續。申請人須提供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被兼并企業的注銷證明等材料。還需提供企業合并或并協議來體現商標權歸屬情況。
5、繼承商標
根據繼承法規定,商標權是可以被繼承的。須提供自然人的死亡證明材料與移轉人有權繼承這個商標權的經公證有效的遺囑這些等證明材料。因為轉讓人已經死亡,申請書轉讓人章戳簽字欄可以留空。
需要注意的是,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在含義和程序上存在明顯的區別。商標變更是指商標注冊人對其名義、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指定商品等注冊事項所作出的變更,而商標轉讓則是商標權利人根據自己的意志,將享有的注冊商標權轉讓給他人。因此,在選擇商標轉讓還是商標變更時,需要明確自己的需求和目標,并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