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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商標備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商標使用權轉移、信息變更等情況導致的權利糾紛,同時也有利于監督和管理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
2. 內容
主要包括商標的基本信息(如商標名稱、圖形、注冊號、類別等)、商標權人信息(如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以及商標權的變動情況(如許可、轉讓、變更等)。
3. 類型
根據商標權變動的不同情況,商標備案可分為商標注冊申請后的變更備案、商標轉讓備案、商標許可備案等。
4. 法律依據
商標備案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5. 主體
商標備案的主體是商標權人或其合法授權人,包括商標注冊人、受讓人、被許可人等。
6. 程序
通常需要提交相應的申請書件,如商標變更/轉讓/許可合同等,并繳納規定費用,經商標局審核通過后予以備案。
7. 效力
商標備案完成后,所記載的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對商標權的行使和保護具有重要作用,同時也是商標權交易、訴訟等活動的重要依據。
8. 時間要求
對于商標信息的變更、轉讓、許可等事項,應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備案,否則可能影響到商標權益的有效性。
9. 監管作用
商標備案有助于政府相關部門有效監管市場上的商標使用行為,打擊侵犯商標權的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10. 公開透明
備案后的商標信息會被錄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數據庫,供公眾查詢,提高了商標使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消費者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保障消費權益。